跳到主要內容區

►申訴

學生因專業課程或產學合作校外實習,對於實習機構實習內容之管理措施或處理情形,認為實習權益受損害者,得向所屬院、系(所)實習委員會提出申訴。院、系(所)實習委員會應邀請實習機構、實習學生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商解決,並將協商解決方案,送請本委員會備查。
若學生因校外實習受到處分,認為該處分違法或不當,造成其權益受損,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評議辦法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。

最後更新日期

2024-10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