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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【公告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停修」課程申請事宜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3-20

一、申請期間

115年3月23日(週一)00:00 至 115年5月15日(週五)23:59

每學期停修開放期間為第5週至第12週,逾期系統將關閉,請同學自行留意時程!

二、申請方式

登入【學生資訊系統】 → 【申請作業】 → 【停修申請(在校生)】。

三、簽核流程

停修申請須依序完成以下簽核流程:

授課教師 → 系主任/所長 → 課務組 → 課務組主任

請同學自行留意並追蹤(授課教師)簽核進度。若未於截止日前完成,系統將自動關閉申請,並視同未申請成功。

四、相關規定

  • 依《學生選課辦法》第二條第四款規定:學生因學習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原因,得於第十二週前申請停修。
  • 每學期最多可停修兩門課程。停修後,當學期修課學分總數仍須符合學校最低修課學分數規定。
  • 經核准後,該課程成績欄將註記為「停修」,不列入學期成績及學分計算。

五、重要提醒

  • 停修申請一經啟動簽核流程,將無法撤回,請同學務必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。
  • 請務必預留授課教師及系所主任的審核時間,提早送出申請,以免逾時失敗。

操作步驟,請參閱附件〈停修申請操作說明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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