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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課程若於學生開始初選後需更改全學期上課時間應如何辦理?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9-01

課程若於學生開始初選後需更改全學期上課時間,主授課教師須以專簽申請並附所有修課同學簽名同意冊處理,經開課系(所)、中心主任、院長、教務長、副校長及校長簽准後,送教務處辦理,最遲於學生選課結果查詢結束前送教務處核查,逾期不得再要求更改,以保障所有修課同學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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