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試行學期考試改採「隨堂實施」制度,相關安排規範如下:
一、【共同科目考科】
基礎醫學類共同課程(如生理學、生物化學等)因採聯合命題,為確保評量公平性,教務處依學科需求統一安排考試時段(如中午或原上課時段),
詳見附件【基礎學科期末考程表】,未安排於中午時段之【基礎醫學課程】,維持於原上課時段辦理考試,地點有所調整,請同學務必留意試場教室。
考試座位表將於考前張貼於試場外,請同學依學號入座,並嚴格遵守考試規範。
二、【一般課程】
校訂考試週不得停課,未安排考試者應正常授課,課程應符合教育部每學分授課18週之規定。除共同課程外,一般課程考試方式以「隨堂考試」為原則,
考試方式由老師自主安排,考試日期、方式等相關訊息,應提前公告於本校數位學習平台,俾利學生及早準備。
三、【非隨堂考試注意事項】
考試方式以「隨堂考試」為原則,教師若需安排非隨堂考試或調整課程時間,應事先調查並取得全體學生同意後,方得另行安排。
如教師未依規定擅自變更時段,致學生權益受損或引發申訴爭議,該情形屬教師個人行為,相關責任由教師自行負責。
考試安排應以維護學生受教權與公平性為前提,公告時請特別審慎,另涉及調、補課事項,請依本校規定辦理。
四、【請假與補考規定】
校訂考試週請假(比照一般上課流程辦理,無需另提考試假),請至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並完成核准後,
經核准請假者,應主動聯繫授課教師協調補考安排,並於成績上傳截止日前完成補考作業。